我在日本做游戏(7)
2022-10-27 来源:旧番剧
比如我是一个作家——其实在日本当一个作家很容易,为什么呢,我专心把作品写出来,然后红了,我其实不用担心说谁来帮我做周边,谁来帮我做授权,因为大家都会找上我,这个做音乐,那个做舞台剧……我拥有内容,大家就是来服务我,同时大家也挣钱。
赖嘉满赞道,这是日本氛围最好的地方,因为最爽的永远是IP的创作者,这就很鼓励原创:“为什么日本的制作委员会也好,CP也好,这些东西都有办法赚钱,是因为这个产业当中的人有一个共识:以合作的形式,大家都赚得到钱。所以不会想要去把谁给吃掉,也不会说我本来不做你的业务,但我想要做大,所以我就和你竞争——所以它其实把这个产业链的蛋糕分配得很好。”
而相对来说,中国的衍生品竞争虽然激烈,但最后总会集中于少数巨头,我们常能看到一个知名IP的许多形式和衍生品版权集中在腾讯或阿里。赖嘉满认为,这样巨头分到的蛋糕太多,原创作者不会受到“众星捧月”式服务,动力就相对有限。而这是中国的IP产业相对日本,可能难以仅仅通过进步改善之处。
那么,日本蛋糕分得这么细、中小企业这么多,渠道是否也特别多,游戏、IP的宣发是否会相当复杂?并不。赖嘉满表示,日本的宣发比中国还要容易。
“首先日本有很大一部分人看电视,所以很简单的一个做法,就是买电视广告,”赖嘉满建议,“比如二次元的游戏,专门在播放动画游戏的电视台里面,做几秒的一个广告,你在合适的时间点放广告,可以触碰的人就很足够。”
在互联网方面,日本常用的渠道就Twitter、Facebook、Instagram、Line这四个,比起中国高度差异化、KOL众多、粉丝各异的数个平台相对简单、直观,更别说这些知名的跨国公司本身就有成体系的广告服务。
“如果是影视类的,电视台之外,就是Netflix、Amazon、docomo吧。”赖嘉满总结到,其实就是国际化的平台居多,“打法国际上都比较相似,不会太野蛮。”
出海态度
由于乐元素成立第二年就在日本建了公司,与如今多数急于出海的中国游戏公司不同,他们没有“专门为了产品出海”。“我们有很多日本的同事,也不一定要说自己是中国公司怎样,很多日本合作伙伴不太在意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