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维昭:演——一个明清小说学的核心理念(4)

2023-06-03 来源:旧番剧
从“头上挽着”到“眼如水杏”,可以视为宝玉的主观镜头所见,而接以“罕言寡语,人谓藏愚,安分随时,自云守拙”,则显然不是宝玉的观感,而是作家的论定。可见《红楼梦》也非一味“写实”。明清小说家在设置人物关系、安排事件进程的时候,还遵循着其他的创作理念,其中的一个重要理念是“演”。
所谓“演”,既可以是根据史书或传说添枝加叶、分出章回、演成历史演义,也可以是依据特定的理念演成特定的人物关系和小说结构,本文着重讨论后者。这类小说的人物塑造的成功与否,既得力于作者的“格物”功夫,也得力于作者理念推衍的精密与巧妙。
从小说故事与社会生活的关系来看,写实主义显然是明清章回小说创作的基本精神。但是,在建构故事框架、设置情节发展、勾连人物关系方面,却存在着一种理念推演的倾向。这种倾向有时是覆盖整部作品,有时则是出现于小说的局部。
而明清的小说批评家也意识到这一点,虽然批评家对这一点的强调存在着言过其实或过度阐释之处,但也可视为明清时期的一种有代表性的小说观念。这类评点又反过来对其后的小说创作中有意识的理念推演产生了影响。

陈维昭:演——一个明清小说学的核心理念


袁于令《西游记题辞》
佛教题材的《西游记》的理念推演特点是最为明显的。袁于令在《西游记题辞》中所提出的“文不幻不文,幻不极不幻”常被当成提倡艺术想象、艺术虚构的宣言。事实上,袁于令这里的“幻”并不是指艺术思维,而是指描述对象的“幻”,它是相对于“真”而言的。
“真”并不是指真实存在,而是指佛(佛的境界)。“幻”是指成佛之前的幻像,是一切可感可触的“我”的世界,包括我的“心魔”。所谓“我化为佛,未佛皆魔”2,这里便暗含着由“真理”推衍出幻像的逻辑。
即使是写实的题材,小说批评家也乐意于在其中捕捉作家的理念推演轨迹。张新之说:“《石头记》乃演性理之书。”3这句话常被当成笑话,当成不值一辩的牵强附会。但是,我们有什么理由不相信,《红楼梦》的作者是有意识地以理念去设置人物关系、推演故事结构?
明清章回小说的作者是如何设置人物、推衍故事的,这需要我们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以归纳的方法去总结明清章回小说的形态与成规,而不是以今天的小说观念去演绎、去过滤、去梳理明清小说学。我们既要尊重明清章回小说的自身特点,又必须考察明清小说批评家是如何认识长篇章回小说的艺术特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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