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案例:e租宝案一审刑事判决书(14)
2023-12-21 来源:旧番剧
证人肖某(钰诚国际控股集团多元营销事业部电话销售渠道总监)的证言印证了潘某证言证明的内容。
10、证人谷某、潘某1、卢某、陈某2、惠某、李某2、孙某、金某、熊某、孙某1、蒲某、杨某、张某、刘某1、陈某3、韦某等人的证言证明:安信惠鑫公司是钰诚集团的下属公司,管理钰诚集团实际控制的上海钰申公司、钰诚融泰(北京)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一诺财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赛杰思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等十几家财富公司和分公司、营销网点等,主要业务是销售e租宝产品。安信惠鑫公司对下属公司的管理主要是通过职能部门对接,进行业务指导。上海钰申公司等销售公司组织理财师,通过电话、发放传单、组织推广会等方式宣传、销售e租宝平台的理财产品,销售时向客户承诺按时付息,到期归还本金。客户有线上、线下两种购买方式,线上方式通过电脑、手机注册账户,绑定银行卡、身份证后,向账户充值就可以购买。线下方式是与销售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合同,并提供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等材料,再由理财师帮助在平台上注册账户,通过POS机刷卡进行充值支付。
销售公司没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均通过安信惠鑫公司申请办公经费、员工工资,再由钰诚集团划拨资金。线下交易时刷卡支付的POS机是钰诚集团统一下发的,投资款汇到了钰诚集团的账户。安信惠鑫公司每月组织各公司负责人开述职报告会,总结销售情况,制定下发各公司下一月度的销售任务。会议由宗静或者齐松岩主持,销售任务都由宗静下发。丁甸、张敏、杨翠致等集团高管会对各公司负责人的汇报进行点评。英途世纪公司通过设立分公司,以展板、展页展示和传单发放、电话销售等方式,进行芝麻金融产品的线下推广和销售工作。
11、证人欧某、王某1、耿某、刘某3等人的证言证明:钰诚集团财务部员工根据朱志敏的安排,为平台还本付息,完成充值、提现、转账、付款等行为,将满标钱款从第三方支付公司设立的钰诚融资租赁公司账户或高俊俊个人账户转至朱志敏控制的公司和个人账户,从而具体调配e租宝、芝麻金融平台上的资金,并记录交易流水汇总给朱志敏。另证明了e租宝平台在第三方支付公司的各类型账户的具体作用。
12、证人姚某、陈某3、铁某、王某2、王某3、何某、赵某、张某1、郭某、李某4、范某、陈某4等人的证言,以及第三方支付公司出具的专项说明、支付业务许可证、情况说明等证据证明:e租宝平台使用双乾网络支付有限公司、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北京、江苏、上海、黑龙江、大连、广州分公司)、汇潮支付有限公司、连连银通电子支付有限公司、联动优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宝付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易宝支付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支付通道;芝麻金融平台使用易宝支付有限责任公司、双乾网络支付有限公司作为支付通道。第三方支付公司具有互联网支付业务资质,为e租宝、芝麻金融平台提供支付通道服务,通过上述第三方支付公司控制投资人充值后的钱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