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案例:e租宝案一审刑事判决书(13)
2023-12-21 来源:旧番剧
证人李某(钰诚国际控股集团综合管理部总监)的证言证明了业管部衔接事业部与金某2公司、英途财富公司的项目对接工作,负责业务立项和资料审核等事实,与高某的证言能够相互印证,另证明其通过OA办公系统将项目审批意见提交给彭力审批。
4、证人陈某1(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法务部联席总监)的证言证明:2015年8月,李倩倩任业管部总监。业管部的工作大部分是审核e租宝、芝麻金融平台业务,具体是审核立项项目资料的完整性、合规性,分为立项、审批、放款、披露、归档几个流程,部门主管有审批职责。二平台和事业部都曾向业管部催标。
5、证人吕某(金某2公司网站运营部副主管)的证言证明:e租宝理财产品对应的融资租赁债权项目都有一个总的投资额度,会分几期募集。平台每天募集的数据都存储在阿里云的服务器上,集团领导可以看到数据,钰诚集团电商运营部、业管部和金某2公司品牌部都有权在e租宝网站、平台上发布信息。
证人徐某(金某2公司网站运营部职员)的证言印证了吕某证言证明的内容,另证明:其每天通过OA办公系统给业管部发送当天需要的债权项目额度,2015年7月起,每天能募集5亿元。
6、证人刘某(英途财富公司运营部主管)的证言证明了芝麻金融平台以高俊俊的名义向借款公司放款,形成债权,后将债权放在平台上进行销售的事实,以及英途财富公司的人员构成、组织结构,芝麻金融平台在“360搜索”推广的相关情况。
7、证人刘某1(钰诚融资租赁公司品牌一部副总监、品牌工作委员会负责人)的证言证明:其部门负责在全国各大媒体发表钰诚集团的介绍文章、推广集团互联网产品。该委员会下设有企宣部、媒体公关部、品牌推广部、品牌拓展部、维纳斯中心、舆情部六个部门,在张敏、谢洁、杨翰辉的领导下开展e租宝产品推广工作。
8、证人李某1(英途世纪公司品牌部主管)的证言证明:英途世纪公司在人流密集区通过展板、展页宣传芝麻金融产品,同时,线下销售公司的理财师通过发放传单、口口相传等方式宣传芝麻金融产品,主要以利率高、安全性高为宣传重点,吸引投资。
9、证人潘某(钰诚国际控股集团多元营销事业部培训师)的证言证明:多元营销事业部负责电话销售e租宝理财产品,负责人是杨翠致。部门销售产品有推销话术,介绍产品时称可以随时赎回本金。钰诚集团的文件虽禁止向投资人承诺保本付息,但员工在具体宣传过程中,会向投资人介绍钰诚集团在央视及全国各大卫视均投放广告、备有风险准备金用于抵御风险,以及e租宝每款产品均有实际对应的融资租赁债权项目等内容,实际是承诺保本付息,让客户相信投资、收益的安全性,对投资人提出的合法性质疑也有相应的应对话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