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案例:e租宝案一审刑事判决书(53)
2023-12-21 来源:旧番剧
二十二、被告人张平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
二十三、被告人杨晨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二十四、被告人朱志敏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二十五、被告人刘静静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二十六、被告人王磊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二十七、被告人丁如强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二十八、被告人高俊俊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二十九、在案扣押、冻结款项分别按比例发还集资参与人;在案查封、扣押的房产、车辆、股权、物品等变价后分别按比例发还集资参与人,不足部分责令继续退赔并按照同等原则分别发还。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