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案例:e租宝案一审刑事判决书(52)
2023-12-21 来源:旧番剧
四、被告人丁甸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万元。
五、被告人张敏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
六、被告人彭力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
七、被告人雍磊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八、被告人侯松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九、被告人许辉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十、被告人谢洁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犯走私贵重金属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犯偷越国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一万元。
十一、被告人王之焕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十二、被告人姚宝燕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
十三、被告人张传彪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十四、被告人宗静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十五、被告人齐松岩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十六、被告人杨翰辉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十七、被告人李倩倩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十八、被告人刘田田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十九、被告人刘曼曼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二十、被告人杨翠致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二十一、被告人路涛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