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案例:e租宝案一审刑事判决书(3)

2023-12-21 来源:旧番剧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以京一分检公诉刑诉(2016)1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单位安徽钰诚控股集团、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被告人丁宁、丁甸、张敏、彭力、雍磊、侯松、许辉、刘曼曼、朱志敏、刘静静犯集资诈骗罪;被告人王之焕、李倩倩、张传彪、宗静、王磊、谢洁、齐松岩、杨翠致、杨翰辉、姚宝燕、刘田田、杨晨、路涛、张平、丁如强、高俊俊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丁宁、谢洁犯走私贵重金属罪;丁宁犯非法持有枪支罪;丁宁、谢洁犯偷越国境罪,于2016年12月15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同年12月16日立案,依法组成合议庭,并于2017年4月12日、4月13日、4月20日召集有关诉讼参与人就与审判相关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同年4月26日、4月27日,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指派检察员庄伟、崔誉、庞春子、鲁雪松、杨林,代理检察员邱志英、陈禹橦、***山、陈晨、杨亚东、于连池出庭支持公诉。安徽钰诚控股集团诉讼代表人薛敏、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诉讼代表人刘建胜,丁宁及其辩护人刘鹏、李剑鹏,丁甸及其辩护人邓佩、唐彬,张敏及其辩护人钱列阳、曾静音,彭力及其辩护人魏蒂、陈建文,雍磊及其辩护人仇臻,侯松及其辩护人吴承志、李镜秋,许辉及其辩护人孙广智,刘曼曼及其辩护人陈泽,朱志敏及其辩护人朱传银,刘静静及其辩护人高乃胜,王之焕及其辩护人吴冰、潘双,李倩倩及其辩护人王春红、赵素华,张传彪及其辩护人毛洪涛、李彤,宗静及其辩护人王欣、臧峻,谢洁及其辩护人张辉、程雪峰,齐松岩及其辩护人陈琦、郑小英,杨翠致及其辩护人徐红亮,杨翰辉及其辩护人常铮,姚宝燕及其辩护人原伟、赵静,刘田田及其辩护人石宇辰、蔡曦蕾,杨晨及其辩护人马骋,王磊及其辩护人完颜德建、陈俊源,路涛及其辩护人吴铭雄、董振武,张平及其辩护人刘国威、王宏伟,丁如强及其指定辩护人张旭华,高俊俊及其辩护人杜果到庭参加诉讼。
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公诉机关提出补充侦查建议,经本院决定,本案于2017年3月15日、7月3日两次各延长审理期限一个月。现已审理终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指控:
一、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被告单位安徽钰诚控股集团于2014年6月至2015年4月期间、被告单位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钰诚国际控股集团)于2015年5月至12月期间,违反国家法律规定,控制、组织、利用安徽钰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钰诚融资租赁公司)、金某2(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某2公司)、安信惠鑫金融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惠鑫公司)、英途财富(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途财富公司)、英途世纪(北京)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途世纪公司)等多家公司,在其建立的e租宝、芝麻金融互联网平台(以下分别简称为e租宝平台、芝麻金融平台)发布虚假的融资租赁债权及个人债权项目,包装成“e租年享”“年安丰裕”等年化收益9%至14.6%的理财产品进行销售,以承诺还本付息为诱饵,通过电视台、网络、散发传单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吸收115万余人资金共计人民币762亿余元(以下币种未标明均为人民币),其中重复投资金额为164亿余元。
猜你喜欢
动漫推荐
免责声明:动漫番剧数据来源网络!本站不收费,无vip,请勿上当!

www.jiufanju.com-旧番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