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满素:美国当代自由主义的困惑(11)
2024-01-14 来源:旧番剧
……如果公正是指符合对与错的先入之见、符合“公共利益”、符合过去已经获得的环境所提供的可能性,那么,进化过程向以前未知的领域的迈进不会表现出公正。
对这种道德上具有盲目性的结果,这种与任何试错过程分不开的结果,人们抱有可以理解的厌恶,这使得他们希望造成一种相互矛盾的局面:既要消除对进化——即试错过程——的控制,又要用自己当前的愿望塑造进化。但是,因为这种反应而发明的道德,却提出了一些任何系统都无法满足的自相矛盾的要求,因此它们会成为冲突不竭的根源。一种状况由其性质所定,它的结果不可能取决于任何人的知识或能够得到的知识,如果徒劳地试图让这种状况变得公正,只能毁了这一过程本身的功能。
……支持分配公正(即每个人都应得到自己道义上应得的份额)的整个思想,在人类合作(或交换)的扩展秩序中是毫无意义的,因为可获得的产品(它的规模,甚至它的存在)都取决于在一定意义上与道义无关的产品分配方式。……只有结果公正的变化才应当发生是一种荒谬的要求;它就像相信对这种变化精心做出的有组织的反应可以是公正的几乎同样荒谬。没有不平等,人类既不可能达到也无法维持其现有的人口数量,而这种不平等既不受任何审慎的道德判断的左右,也与这样的判断不可调和。
哈耶克要说的是,进化是各种变数下的产物,本身不可能符合公正,这就如同从猿到人的进化过程无所谓公正或是不公正。但他声明,他的文化进化机制不是达尔文主义的机制,社会达尔文主义从许多方面看都是错误的,而“文化进化的产生,不仅通过生理上的双亲,而且通过无数个‘祖先’,向个人传递各种习惯和信息。……文化进化较之生物进化要快得多。……文化进化主要是通过集体选择发挥作用;……”
正是出于这样的考虑,哈耶克说:“我完全不相信受到广泛接受的‘社会公正’这一概念表达了一种可能的状态,我甚至不相信它是个有意义的概念。”
6. 应得与偶然
性既然“社会公正”不可能解决分配中的所有问题,那就有必要来谈谈个人该如何对待它。一种观点认为只要是合法得到的,那即使不平等,也是公正的。另一种观点认为,人人公平分享才是公正的。
鉴于人生来在占有和创造财富、获得和利用机会方面就很不一样,世上难免有大量不平等的存在。一般来说,人们不否定个人努力带来的利益,难以接受的是偶然性。在日常生活中,应得与不应得之间存在着一条比较明晰的法律界限,并不是分辨不清。但如果像罗尔斯那样细究下去,恐怕就难以辨别了,连法律也无能为力。有人生来聪明、美貌、富裕,占尽了好处和机遇;有人却一无所有,这凭什么呢?有人一帆风顺,有人一生坎坷,有人活得神采奕奕,健康长寿,有人却病魔缠身,英年早逝,这又凭什么呢?也许有人会说,生来条件好的人一生都顺利,所以一切可以归结于出身,那么谁又能控制出身呢?就算社会可以不顾亲情,将全体刚出生的婴儿从他们的父母身边带走,集中起来抚养教育,但他们长大了还是会不一样。这些问题谁能找到令人信服的答案呢?所以应得与不应得之间最难断定的是该不该接受偶然性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