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的影像与影像中的历史(2)
2024-06-15 来源:旧番剧
陶赋雯:电影诞生于1895年,虽姗姗来迟,但却绽放出无与伦比的综合魅力,广泛走进社会生活,与人类的情感认知共存,而其与历史结合形成的“影像史学”,也成为当下媒介化社会的一门显学。“影像史学”(Historiophoty)一词本是由“Historio-”(历史)与“phot”(光)两个词根组成,是美国历史学家海登·怀特在1988年提出的新术语,用来表述“以影像来传达历史以及对历史的见解”;法国年鉴学派的马克·费罗在《电影和历史》中曾将影像视为一种“社会与历史角度的诠释方式”;克里斯蒂昂·德拉热、樊尚·吉格诺的《历史学家与电影》认为“电影是对社会当前和过去状态的重新架构(reconstruction)”。在国内相关领域,一些学者提出广义的“影视史学”,它包括动态和静态的视觉符号;吴琼则指出“影像史学的基础是以文献为中心的史料研究”。
在当下语境中,“影像史学”并非关于影像的历史学或者历史的影像化,而是在智能互联的媒体时代对历史认知开拓的新思维方式与新传播方法。“影像史学”中的影像主要包括影视剧、视频流媒体等多种视觉文化产品,可以通过自身形象直观、感性充沛的表达方式,使历史变得直观达意、丰富立体。处于大众艺术传播高级阶段的影像,可以渗透与建构观众的经验常识,彰显特定记忆社群的文化价值,进而传播历史文化、建构历史记忆。
我认为理解与研究“影像史学”需要注意三个方面问题:一是随着媒介环境与传播思维的变迁,如何实现以影像来书写历史、传播历史;二是基于艺术表达中的历史还原与失真问题,如何缩小影像与历史的分野;三是影像赋予历史学一定的想象力,基于此,可以去思考如何更好规划影像与历史的未来发展。
滕乐:同所有与“影像”有关的叙事一样,21世纪以来对“影像史学”研究最大的影响因素实际上应当是技术,尤其是以互联网为主导的新媒体和社交媒体技术。相关理论在新闻传播学关于媒介“物质性”的研究中也有所涉及,即是说,传统上我们都认为符号、内容、意义,以及这背后附着的意识形态等相关因素影响着内容表达,但事实上,对传播效果起决定性作用的,反而是经常被我们忽视的媒介技术平台本身。具体到影像史学和图像证史的相关领域,我认为,影像史学对历史书写方式转向最重要的影响莫过于强化了受众或用户这一维度在历史书写中的作用。一些学者认为,互联网是一种“高维媒介”,与传统媒体相比,这多出来的一个维度就是受众,或者说就是用户。互联网平台使用户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力得到空前发挥,在历史记录和历史书写层面实现了传播效果的全面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