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宵不是你想吃,想吃就能吃
2024-06-15 来源:旧番剧
中国人开始出门吃夜宵,大约始于唐宋。
唐宋之前宵禁严厉,普通民众不能在夜间合法活动,也就无所谓夜宵。唐代为防范政变,在长安、洛阳等权贵云集的城市仍实施严厉的宵禁政策。长安内外城门与坊市之门皆会在入夜前定时关闭,民众入夜后只能在坊内活动。左、右金吾卫会上街夜巡,遇到犯夜禁之人可毒打、砍杀乃至杖毙。不过,到了中晚唐时期,地方郡县尤其是繁华的江南地区的宵禁已然有所松动。杜牧《泊秦淮》里说“烟笼寒水月笼沙,夜泊秦淮近酒家。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描述的便是金陵秦淮河畔纸醉金迷的夜市景象。
也不止金陵如此。王建《夜看扬州市》诗云“夜市千灯照碧云,高楼红袖客纷纷。如今不是时平日,犹自笙歌彻晓闻”,杜荀鹤《送友游吴越》诗云“夜市桥边火,春风寺外船”,卢纶《送吉中孚校书归楚州旧山》诗云“沿溜入阊门,千灯夜市喧”,皆是对南方州郡夜市的描述。到了唐代末期,连长安城的宵禁也已懈怠,崇仁坊里“尽夜喧呼,灯火不绝”,以至于唐文宗不得不在开成年间(836-840)下诏“京夜市,宜令禁断”。只是皇权衰微,诏令已很难生效。
有了夜市,当然也就少不了会有夜宵。
本文出自新京报·书评周刊专题《过夜》B04-B05。
B01 「主题」过夜
B02-B03 「主题」夜游:因为黑暗,所以有光
B04-B05 「主题」夜宵:吃还是不吃
B06-B07 「历史」巡游、博弈与文化认同 “乾隆下江南”的意涵与建构
B08「文学」《后来的人类》 人类是人类的“动物目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