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个问题丨孙飞宇:弗洛伊德是一位以研究西方文明为己任的社会理论家(4)
2024-09-29 来源:旧番剧
布里尔等译者和英语世界中的精神分析师在反对弗洛伊德关于精神分析的见解时理直气壮,琼斯等弗洛伊德的追随者也在很大程度上对此表示了理解,甚至表明自己委曲求全的处境。总而言之,每个人都认为自己毫无问题,似乎只有弗洛伊德是那位不可理喻的儿童。每个人都有道理,所以人的灵魂最终乏人问津!这恰恰就是理性化的问题。
弗洛伊德本人对于英译本的最终态度应该还是悲观的,但是,英译本以及使其出现的社会机制本身留存下了可供后人返回弗洛伊德真正文本及其思想的通路。弗洛伊德自己可能也未必会意识到这一点。他最后似乎也并没有将精神分析的美国化视为一种潜藏“星星之火”的可能,因为一直到最后,他都在坚定而愤怒地在反对和抵制精神分析在美国的专业化。
至于理性化,如果是本书中所讲述的理性化故事,那么弗洛伊德本人当然是坚决反对的。不过,我们需要注意,弗洛伊德是一位真正的理性主义者,无论是他的自我认识,还是思想史对他的认定,都是如此。
第三问
如何理解弗洛伊德将自己的学说定位成一种“艺术与科学”的混杂?能从历史语境的角度谈一谈弗洛伊德学说产生的根源和它在西方思想史上的革命性意义吗?
孙飞宇
弗洛伊德一直都在强调精神分析工作的科学性。对此,我在书中专门有篇幅展开研究,在此不去赘述其中的复杂意义和功能,只简单地回答一下:除了在其早期和生命最后一段时间各有个别文献中使用“自然科学”(Naturwissenschaft)这个词,弗洛伊德一直都在强调他的精神分析工作是一种作为系统化知识的科学(Wissenshaft)。与此相应,弗洛伊德也多次强调过,他的工作是一种理解和解读的艺术。例如,在1925年的《自传研究》中,在他所撰写的关于“精神分析”的百科词条中,他都明确说,精神分析是“一种诠释的艺术”。所以仅仅从其中任一个面向来理解弗洛伊德,都不够充分。
弗洛伊德在维也纳的诊疗室,1938年摄,源于伦敦弗洛伊德博物馆
弗洛伊德对于我们理解西方文明、西方人的主体性和20世纪西方思想,对于理解西方社会和社会学都极具重要性。显然,我们不能将其局限在社会学的范畴中,正如不能将其局限在精神分析的范畴中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