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哲思享|张建军张顺:条件句的语义排歧与假设性思考的量化机制——五论从形式蕴涵看“实质蕴涵怪论”(11)
2024-09-29 来源:旧番剧
(21)如果被眼镜蛇咬到但是及时送医注射抗毒血清,那么不会死。
但基于实质蕴涵理论的加强前件律,由 A→B可推得 A∧Q→B,故由(20)可得:
(22)如果被眼镜蛇咬到但是及时送医注射抗毒血清,那么会死。
显然,(21)和(22)之间具有所谓“有条件矛盾”,同时肯定这两个条件句会导致实践上的困扰。根据实质蕴涵的否定后件律,(21)和(22)共同的前件必被否定,这会导致“只要被眼镜蛇咬到就不会及时送医”这样的荒谬结论。而(20)和(21)两个语句又是人们平时都高度肯定的,据此可得:要么实质蕴涵的加强前件律失效,要么否定后件律失效,似乎又构成实质蕴涵理论的一个“严峻反例”。
在我们具备形式蕴涵自觉的条件下,立即可以察觉这三个条件句的形式蕴涵实质。因为在这些语句的原始形态中,其前后件都是无主词的不完整语句,按照其一般用法,它们表达的就是被隐含的全称量词所约束的共变元命题函数。如(20)可理解为以人的集合为受限量化域的形式蕴涵式:
(23)对于任一x,如果x被眼镜蛇咬到,那么x会死。
这显然刻画出了(20)这样的条件句的通常使用语义。请思考,经(23)这样完整表述出来的概括性条件句,其所表达的形式蕴涵命题是一个真命题吗?因为有许多人被眼镜蛇咬到后及时得到抗毒血清救治而康复,(23)是明显为假的。那么,许多人关于(20)为真的直觉又是否具有合理性呢?就此仍需要考虑自然语言条件句的情境索引性及受限情境量化。若将该语句的使用情境限制到不能及时得到救治的情境,换言之,能够得到及时救治的情境在情境量化域中被“删除”,则(20)可刻画为使用叠置量词的形式蕴涵式:
(24)对于任一s任一x,如果在s中x被眼镜蛇咬到,那么x会死。
将(20)理解为(24),就是人们关于(20)的为真直觉的一种恰当刻画。从医学常识而言,因为有上述使用情境限制,(24)至少是高概率为真的。但这样的受限情境变元s并不适用于刻画(21),因为在人们使用(21)做假设性思考时,其受限情境量化域显然发生了转变,即解除了(24)中情境量化域删除得到及时救治的情境的限制。如此,(21)之受限量化域就是扩大后的情境域,情境变元当改为区别于(24)中s的s’,从而可将(21)刻画为:
(25)对于任一s’任一x,如果在s’中x被眼镜蛇咬到但x被及时送医注射抗毒血清,那么x不会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