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宾钦高子茜|卫星遥感数据在地球资源及灾害应用方面的国际合作浅析(7)
2024-09-29 来源:旧番剧
除《遥感原则》以外,相关重要文件还有2000年《在自然灾害或技术灾难中协调使用空间设备方面加强合作的宪章》,旨在创造空间数据统一的管理体制,并以减轻自然或技术灾害造成的伤害为目的提供数据给授权用户,每个加入成员必须遵照宪章的规定提供相应数据资源。该宪章作为国际软法,对各个成员约束力小,更多的是基于“自愿原则”,在执行力上有所欠缺。而且目前来看,参与合作的成员数量较少,参与防灾减灾的主体有局限性。但作为以协调国际空间资源为目标的重要一步,宪章为日后的国际联结提供了重要的法律框架和合作模式。
3.我国遥感数据共享平台现状
中国致力于建立数据共享平台,我国在地球观测组织2019年会议周上正式宣布将中国高分16米数据对外开放共享。用户可通过CNSA-GEO查看三类中国高分16米卫星数据,这一举动是中国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的智慧与方案。2021年8月18日,中国与部分金砖国家航天机构负责人进行了视频会议,并签署了《关于金砖国家遥感卫星星座合作的协定》。2015年,中国发起该合作倡议,经过六年时间对谈判,修订,最终完成了合作协定的签署。此合作协定推动了数据共享机制的建立,不仅有助于应对人类面临的全球气候变化、重大灾害和环境保护等挑战,还有望实现全球遥感数据系统化。
(三)
中国推进国际外空数据共享合作
外空数据合作可以由联合国或外层技术强国推动,多方位多角度开展地球资源保护工作,灾难救援任务。以遥感数据合作为起点,从九个“边界”监控地球数据变化,以期推动外层空间更深程度的合作共享。由于我国在外层空间法立法方面近乎空白,全球范围内以外空条约为基准所建立的外空法体系已经落后于当代科技发展,存在许多不明确之处以及可能导致混淆概念。如果想完善国际外空合作的规制,就需要我国在吸取以往模式经验的同时,开辟新的道路。
1.遥感数据的使用保护
想要构建全球范围内的遥感数据共享平台,形成高效遥感数据分析应用机制,应该注重两方面问题。首先,发展中国家出于对本国安全和经济的影响反对卫星遥感数据散发。其次,随着卫星遥感商业化,全球合作平台对建立必然出现合作对象多样化,对非政府遥感数据收集主体如何进行知识产权保护同样值得重视。
遥感技术的升级使得获取一国自然资源甚至军事设施方面信息愈加简单,获取成本下降。从矿产资源方面举例,如果一国矿产资源储备被他国知悉,外国公司就可以提高或降低相关产品出口价,以此损伤该国利益,经济结构单一的国家更易受此影响。实际情况中,基于遥感数据合作所带来的直观利益,即便无法消除对上述问题的担心,发展中国家依旧在扩大与发达国家的遥感数据合作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