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座|张宝明:《新青年》与“精神股份制”打造的金字招牌(3)

2023-06-03 来源:旧番剧
“弟与孟邹兄为书局招股事,于去年十一月底来北京勾留月余,约可得十余可得数万元,有现金二十万元,合之亚东、群益旧有财产约三十余万元,亦可暂时勉强成立,大扩充尚须忍待二三年也。书局成立后,编译之事尚待足下为柱石,月费至少可有百元。……《青年》、《甲寅》均求足下为文。”由此可见,陈独秀从一开始酝酿《新青年》就已经就把自己摆进去,成为捆绑式的“股东”了。
主撰陈独秀“招财”的同时,也在“招才”。如上信所述,“招股”是为了延揽“柱石”,而“柱石”又可以为市场化的运作提供卖点的品牌支撑。汪孟邹给胡适的另一封信足见主撰“招股”与“招才”并行不悖的急切心理:“陈君盼吾兄文字有如大旱之望云霓,来函云新年中当有见赐,何以至今仍然寂寂,务请吾兄陆续撰寄。”虽是转达之语,陈氏求贤若渴的焦急心情却跃然其上。
主撰在2卷1号的扉页上以两则《通告》更是将人与事的“互为表里”逻辑构成暴露无遗。《通告(一)》云:“得当代名流之助,如温宗尧、吴敬恒、张继、马君武、胡适、苏曼殊,诸君允许关于青年文字皆由本志发表。嗣后内容,当较前尤有精彩。此不独本志之私幸,亦读者诸君文字之缘也。”这个“广告之后更精彩”的自我标榜看似简单,其实它是将“一时名彦”作为卖点捆绑推销。尽管这些作者不可能签订买断的协议,但“文字皆由本志发表”的“通告”却给人以尽收网底之感。这种以名家托举品牌的战略眼光,也不难从其与大腕作者胡适的君子协定中窥见:“他处有约者倘无深交,可不必应之。”言下之意,“不要和陌生人说话”。
在这里,我们能触摸到主撰陈独秀捉襟见肘的痛处:经济上惨淡经营,稿件上等米下锅。钱荒和稿荒的双重压力使得《新青年》面黄肌瘦,偶泛红晕,广告做得很好,也不过是涂脂抹粉后的虚胖。这就是一人独当一面的“主撰”时期之情形。
三、门庭若市:“公同担任”的“今生”
《新青年》的华丽转身是在陈独秀北京“招股”不成反被人招的1916年年底。在蔡元培的轮番轰炸下,1917年初,陈独秀携带杂志就任北京大学文科学长,编辑部移到北京。从此,《新青年》一改门可罗雀的冷清,无论是作者、读者还是编辑队伍都开始趋向门庭若市。从《新青年》进驻北大到“轮流编辑”,从“容纳社外文字”到“不另购稿”,从作者和稿件“俱乏上选”到切实“尤为精彩”,《新青年》销数逐渐扩大,“最多一个月可以印一万五六千本了(起初每期只印一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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