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人访谈|我爱故我在:从生命美学到生命哲学(5)
2023-06-03 来源:旧番剧
Q:应该如何理解您所提倡的生命美学呢?
潘知常:相对于李泽厚先生的“实践美学”,我所提倡的美学,可以称之为:“生命美学”。生命美学以爱为纬,以自由为经,以守护“自由存在”并追问“自由存在”作为自身的美学使命。在生命美学看来,审美活动是一种以审美愉悦(“主观的普遍必然性”)为特殊的价值活动、意义活动。它是人类生命活动的根本需要,也是人类生命活动的根本需要的满足。因此,美学之为美学,就是研究进入审美关系的人类生命活动的意义与价值的美学,就是关于人类审美活动的意义与价值之学。“我审美故我在”,是其中的主旋律。生命即审美、审美即生命与“因生命而审美”、“因审美而生命”,则是它的主题。
显然,生命美学同样与我时常提及的所谓两个“美学的觉醒”——“个体的觉醒”与“信仰(爱)的觉醒”密切相关,而且,更与“个体的觉醒”密不可分。在它看来,“个体的觉醒”意味着美学研究的逻辑前提的“觉醒”。因此,类似于海德格尔对于“此在”与“世界”的思考,生命美学也进而从“我们”与“世界”转向了“我”与世界(熊伟先生曾提示:“此在”即“我在”),转向了奠基于“我”-“世界”之上的存在论-现象学-解释学三位一体的美学。
具体来说,从生命活动入手来研究美学,涉及到人的活动性质的角度,更涉及到人的活动者的性质的角度,而就人的活动者的性质的角度来看,只有从“我们的觉醒”走向“我的觉醒”,才能够从理性高于情感、知识高于生命、概念高于直觉、本质高于自由,回到情感高于理性、生命高于知识、直觉高于概念、自由高于本质,也才能够从认识回到创造、从反映回到选择,总之,才能够回到审美,所谓“我在,故我审美!”由此,生命美学的全部内容得以合乎逻辑地全部加以展开。倘若以一句话来总结,则可以叫做:“视觉的工作已经完成,现在轮到灵魂的工作。”(里尔克)
Q4.您认为影视等大众文化是否应当承担大众美育的责任?
潘知常:影视等大众文化已经成为当代社会的主要消费方式,因此,早在1995年的时候我就写了《反美学——在阐释中理解当代审美文化》,后来又写了《大众传媒与大众文化》。我所期望的,是大众文化能够既不要“不到位”也不要“越位”,而应该为提升当代的审美观念做出自己的贡献。遗憾的是,这么多年过去了,国内开始出现了扫盲(美盲)的一致呼声,显然,大众文化并没有在审美教育方面尽到自己的职责,还有待努力和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