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当·斯密的“看不见的手”究竟意所何指?(7)
2023-07-07 来源:旧番剧
7. 最近还有一种源自“演化心理学”(Cosmides and Tooby 1994)的新看法,认为“看不见的手”是人们借以学习得到知识、技巧与习惯的过程。经由这些知识、技巧与习惯的引导来从事买卖交易,可以使个人的财富极大化,国家的财富亦可能如此。
这种诠释认为“看不见的手”是有益的,也认为斯密就是这么说。他还说自利的行为可能会有效率,并且符合大众利益。他还说“带来如此多优点的”分工(division of labor),“系随着人们对沿街叫卖、物物交换、相互交易的倾向(propensity),而逐渐演化出来的”(《国富论》页25)。这些说法都与这种诠释一致。但斯密也说过,这种倾向或许是人类的天赋,也有可能是推理能力的产物,这就暗示它不是演化过程的结果。
更足以反驳这种诠释的,是斯密从未说过“看不见的手”是演化过程的结果,他也没有说过任何足以引申出这种诠释的话。这并不是否认,市场的运作不会随着时间演化。其实市场会演化得更有效率,资源会使用得更具生产力,所得的消费会更有效果。这些都没有错,但它们与《国富论》(或斯密著作中的)“看不见的手”毫无关系。
8. 还有一种比较抽象的诠释,认为“看不见的手”是经济行为与所有行为的主要推力、无所不知的监工、最终极的原因。这三项形容在观念上各不相同,但在此被视为相同的意义,来表示“看不见的手”是一种超越人类意志的有益慈善力量,是自然秩序中一种天佑力量(Viner 1927:207; 1968, 14:324; Spiegel 1979; Eversky 1993)。
这种诠释有些类似《情操论》对“看不见的手”的解释。但我们不能把这种诠释用在《国富论》,否则就得暂时抛弃理性,或是忽略Jacob Viner所说的:这两本书之间有“情节重大且无法弥补的歧异”。《国富论》与这种(第8种)诠释都认为,“看不见的手”会导致有利的结果。可是“看不见的手”只有在某些情境下才能如此。我们若说《国富论》的“看不见的手”,就是第8种诠释所说的天佑力量,那就必须假设:(1)这种天佑力量使人追求自利(或许和沿街叫卖、物物交换的倾向,同样都是来自天赋);(2)自利的行为都是有益的。斯密在写《国富论》时若采纳第一种假设,那我们现在看不出来。至于第二种假设,我们很清楚他没有,因为他讨论过利己行为与非利己行为未必符合大众利益。我在第三节中,会比较“看不见的手”在《情操论》与《国富论》内的重大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