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哲思享丨水的“祛魅”和水危机的产生及其解决(2)
2023-10-27 来源:旧番剧
古人们常将山水作为一对,山代表永恒的物,水代表着不息的流动活力。甲骨文中的“泉”字最早的意象是水在山中流,山与水共享着时间和空间,表明了山与水的共生关系。古人的山水画中,人与山水的共生关系得到了很好的表现。在山水画中,人被描绘于山水之中一个毫不起眼的角落,往往是一 处微不足道的院落,江河中的一叶扁舟,寓意人在自然秩序中的位置。人在山水中漫游,体验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生生不息。在这种人与山水的情景交融中,智者乐水,仁者乐山,感受自然的美丽与生命的通达。
水面对强力总是屈从忍让,依据外力改变自己的形状,看似软弱无为,实则能克服任何阻抗。古人根据水的意象提出“无为”的概念,希望通过模仿水的屈从,以柔弱而自强不息的方式,克服各种障碍。古人对心理结构的表述与水的意象同样存在着关联,孟子说“人性之善也,犹水之就下也,人无有不善,水无有不下”。孟子从水顺势引导能沿着一定方向流动的习性, 类比出人性本善的思想和道德培养的原则,认为人的习性只要因势利导,就能自然而然的获得道德,进而使社会有序。因此,水中隐藏着重大的伦理和社会价值,古人世界中水与生态,水与社会相互转化,“生态-水-社会”是整体的,水调配着生态和社会的关系。
古人从水向下流的习性中获知水治理应遵循的原则。孟子说“禹之治水,水之道也,是故禹以四海为壑。今吾子以邻国为壑。水逆付谓之泽水——降水者,洪水也,仁人之所恶也”。禹顺从水的习性使水得到了治理,为人们安居乐业奠定了基础。孟子不赞成在跨界的河流治理中,以功利之心将水据为己有,认为这违反了水的习性。总之,在中国古代哲人的世界中, 水的习性与社会的运行规则具有一致性,这种天人合一的关系是古人通过对水习性的观察和感悟, 制定出社会运行的原则。由于社会秩序是依据水的习性和意象而建构,古人的世界水与社会在观念层面是协调一致的,水与社会的相互适应是中华文明的基石。
在西方世界,水同样被赋予独特的价值和意义。泰勒斯(Thales)认为水是决定万物生存的根本物质。亚里士多德对于水依据不同的情景其性质不断发生变化的观念,长期主导着西方世界。人类学家对古代世界水与社会的研究表明,人们在雨季分散开来,结成小队躲到安全的地方,虽然受到了一定困扰,但当洪水退去后植物碧绿一新,动物四处出没,社会也焕发出生机,洪水对人们的困扰在一定程度上是可接受的。在澳大利亚凯迪斯部落,部落首领认为如果自己用棍子对着敌人,水就会变的又脏又臭。逻辑思维难以理解首领的举动与水污染之间存在必然联系,但在相互关联的复杂网络中,万物之间存在着相互渗透,首领的举动在不知不觉中给自己部落和相互联系的物施加了远距离影响。首领的举动与方向、敌人、部落的伦理价值联系,伦理价值又与河流污染联系一起。正如布留尔(L. Bruhl)所言,“原始人集体表象的大自然,不是按照逻辑思维的规律,作为客体或者作为受一定法则支配的客体与现象的系统而出现的,而是作为以人、物、现象为媒介和表现的那些神秘的行动和关系的善于变动的总和而出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