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案例:e租宝案一审刑事判决书(8)
2023-12-21 来源:旧番剧
被告人齐松岩对起诉书指控其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事实予以认可,辩称丁宁曾向其承诺债权项目是真实的,且其积极促成风险储备金和资金托管来保护资金安全,故其没有违法性认识。齐松岩的辩护人另认为齐松岩于2015年11月有管理线下销售公司职权后,才应承担非法集资的刑事责任,且其不负责销售、财务和人事等核心业务,应认定为从犯,请求法庭予以从轻处罚。
被告人杨翠致对起诉书指控其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事实予以认可,辩称起诉书指控其任钰诚国际控股集团多元营销事业部总经理,以及安信惠鑫公司董事长均是虚职,其不应承担相应刑事责任。杨翠致的辩护人另认为杨翠致是上海钰申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钰申公司)董事长,不应认定为被告单位非法集资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参与非法集资的环节较少,在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应当认定为从犯,且其自愿认罪,并能积极退赃,请求法庭予以减轻处罚。
被告人杨翰辉对起诉书指控其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事实予以认可。杨翰辉的辩护人认为杨翰辉任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总裁是虚职,其在担任品牌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后才参与e租宝平台的运营,但不负责业务决策、品牌宣传审批,在单位非法集资中行为少、作用轻,应认定为从犯,且其犯罪主观恶性小,能够认罪悔罪,愿意积极退赔,请求法庭予以从轻处罚。
被告人姚宝燕对起诉书指控其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事实予以认可,辩称其任集团副总裁是虚职,丁宁同意后其才能审批支出相关资金,且其愿意积极退赔。姚宝燕的辩护人认为,除玉石项目以及影视项目的部分前期工作外,姚宝燕的实际工作与e租宝平台的经营决策均无关,其没有实施非法集资行为,鉴于姚宝燕当庭认罪,并愿意积极退赔,请求法庭予以从轻处罚。
被告人刘田田对起诉书指控其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事实予以认可,辩称人力资源部没有决策权,且工作是持续推进的过程,请求法庭根据其实际作用和地位依法公正处罚。刘田田的辩护人认为刘田田主观上对非法集资事实不知情,客观上没有参与非法集资行为,不应将履职行为等同于犯罪行为,鉴于刘田田当庭认罪悔罪,请求法庭予以从轻处罚。
被告人杨晨对起诉书指控其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事实予以认可。杨晨的辩护人认为杨晨根据集团安排出席会议、媒体采访,犯罪主观恶性小,系从犯,且其一贯表现良好,并能认罪悔罪,退赔全部所得,请求法庭予以减轻处罚。
被告人王磊对起诉书指控其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事实予以认可,辩称起诉书指控其犯罪数额有误,其仅应对正式入职被告单位后,负责e租宝平台技术维护期间的集资数额承担刑事责任。王磊的辩护人另认为王磊根据集团要求对平台进行运营、维护,所起作用较小,且其认罪悔罪,积极退赔,犯罪情节轻微,请求法庭对其免予处罚或适用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