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遥|中国传统社会民间信仰之考察(8)
2023-06-03 来源:旧番剧
于此可见,“所谓官方和民间的差别,也许只是崇拜者的仪节和崇拜目的的不同,而不在其根本的宇宙观和道德观,两者的崇拜是可以重叠的”。
唐代是对正祀与淫祀加以规范化时期,将祭祀分为大、中、小祀三大类。唐代礼制经唐太宗时的“贞观礼”,中经唐高宗时“显庆礼”,至唐玄宗时“大唐开元礼”,才有了完备而统一的祭祀典制。对于祭祀神灵、祭地以及祭时、祭节等礼仪程序,都有详细的规定。唐代对宗教的治理,还有一个很重要的措施,那就是国家政权对三教的态度。儒释道三教并奖原始于隋文帝,但把三教并峙推为国策则是始于唐太宗贞观年间。这一决策不仅推动了后来三教合流之趋势,也促使佛、道与民间信仰之间开始了互动。自此佛、道从中晚唐起也进一步世俗化、民间化了。它可以在自己寺观中收伏、容纳或吸收民间祠神,这种变化至北宋时期可谓初步完成。
中国中古史或近世史研究者多认为中国封建社会的发展,到了唐宋是转折时期。其实确切地说应在北宋后期、南宋初期。美国学者刘子健曾指出:“11到12世纪,中国历史长河中出现了一场令人瞩目的转折。”在这期间,社会经济的重心转向长江三角洲,还有文化与政治的变化都在南宋初期发生了重要转型。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民间信仰也不能不随之发生变化,祠神的发展就是这一变化的重要标志。朝廷的最突出措施就是在于它对祠神之封赐上:一是量多,二是逐年有。从1071年算起直至南宋灭亡,只有3年未有封赐,其他145年内均年年有封赐。南宋时期淫祠特盛,在正祀、淫祠之间出现了广大中间地带的杂祠。虽然这一中间地带在唐代就已出现,但至宋代则有其特异情况:一、经赐额封爵而纳入国家祀典的相当之多;二、也有相当数量封赐了而未纳入国家祀典;三、在广大中间地带出现了不少区域神。
民间祠神如何从地方神向区域神而至全国神的发展,乃是考察国家政权与地方社会关系的极为重要象征,对这个象征要从其所奉神祇作重点而深入探析。
明代如何对待祠祀,也是中国民间信仰发展的一个重要历史阶段。朱元璋建立明王朝之初就曾亲自操作修订祀典礼制,洪武二年(1369)诏儒臣修礼书,翌年告成,是为《大明集礼》,以后还亲撰礼制、礼法之书。在洪武最初几年所颁布的一些新祀典诏令中,引起研究者关注的是洪武三年颁发的两次诏书:一、洪武三年(1370)六月癸亥“正神号诏”,二、同年六月甲子“禁淫祠制”。中外研究者对这两次诏令有着不同的评价,其分歧意见主要表现在这两次诏书内容是否纯粹由儒者制定出来的充满原理主义政策,是否出于朱元璋本人的真实意图。其实从朱元璋的宗教思想看,有两点值得关注:一是他主张三教并重,虽然以儒教为主,但并不排斥佛、道。他说:“于斯三教,除仲尼之道祖尧舜、率三王,删诗祭典,万世永赖。其佛仙之幽灵,暗助王纲,益世无穷,惟常是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