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SU┆译思长存:深切缅怀上海外国语大学谢天振教授(7)
2024-09-29 来源:旧番剧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译介学》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了分析:一是厘清文学翻译与非文学翻译之间的差别,二是提出确定文学作品国籍归属的依据。《译介学》认为,文学翻译和非文学翻译分属两个不同的范畴。属非艺术范畴的哲学、经济学等学科的著作的翻译,包括宗教典籍的翻译,其主要价值在于对原作中信息(理论、观点、学说、思想等)的传递,译作把这些信息正确、忠实地传达出来就达到了它的目的。而且毋庸赘言,当译作把这些属非艺术范畴的哲学、经济学、佛学等著作所包含的信息(理论、观点、学说、思想等)传达出来后,这些信息,具体地说,也就是这些著作中的理论、观点、学说、思想等的归属并没有发生改变。譬如马克思《资本论》中的一系列理论观点仍然属于马克思。
但属艺术范畴的文学作品的翻译则不然,它不仅要传达原作的基本信息,而且还要传达原作的审美信息。如果说,属于非艺术范畴的作品中的基本信息(理论、观点、学说、思想,以及事实、数据等)是一个具有相对界限的,也相对稳定的“变量”的话,那么,属于艺术范畴的文学作品中的基本信息(故事、情节等)之外的审美信息却是一个相对无限的,有时甚至是难以捉摸的“变量”。而且,越是优秀的文学作品,它的审美信息越是丰富,译者对它的理解和传达也就越难以穷尽(在诗歌翻译中这一点尤其突出),需要译者们从各自的立场出发、各显神通对它们进行“开采”。文学翻译家如果仅仅停留在对原作的一般信息的传递,而不调动自己艺术再创造的才能的话,那么这样翻译出来的作品是不可能有艺术魅力的,当然也不可能给人以艺术的享受。因此,如果说艺术创作是作家、诗人对生活现实的“艺术加工”的话,那么文学翻译就是对外国文学原作的“艺术加工”。
如何确定文学作品国籍归属的依据,这是《译介学》之后的文学研究者才会面临的一个新问题,因为传统的文学研究者通常是在国别文学的框架内进行他们的研究的,他们无需考虑作品的国籍归属问题。传统的翻译研究者也不会考虑这个问题,因为他们局限在从原文到译文的两种语言文字的转换层面上,根本没有想到过还存在这样的翻译研究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