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滢安丨改革开放以来童书译介出版述评(5)
2024-09-29 来源:旧番剧
改革机遇期的童书译介出版特点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第一,出版平台的搭建和丰富,这是童书出版事业要发展、童书译介工作要开展的基础。少儿读物出版工作庐山会议后,少儿译介出版机构迅速增多,出现了几家专业有影响力的儿童译介出版社,在两家少儿出版机构的基础上,增加了新蕾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四川少年儿童出版社、湖南少年儿童出版社等,1986年“全国少年儿童出版社联谊会”成立,每年召开一次全国性会议,1987年的第二次联谊座谈会就提议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设立少年儿童出版工作委员会。第二,中国童书出版业开始具备国际发展眼光,在有组织建构的前提下积极参与国际交流,这是童书译介工作要丰富完善的必要途径。1986年,我国正式宣布加入国际儿童读物联盟(IBBY),中国童书业与世界儿童和童书有了联系,有机会接触高文学水准和高艺术水准的儿童读物,中国优秀的童书作品也可以在世界范围内传播和参选。
第三,世界儿童文学经典成为译介出版的主要对象,译介种类逐步增多,这是童书译介工作恢复的策略选择。如少年儿童出版社的“外国儿童文学丛书”在13年的时间里出版外国儿童文学作品86册,包括《鲁滨逊漂流记》《快乐王子》等文学传统经典和《窗边的阿彻》《长袜子皮皮》等新经典。虽然童话和小说依旧是这一时期童书译介的主旋律,但童话译介品种已经不再拘泥于传统的《安徒生童话》和《格林童话》,在过往零星的科幻小说和一般小说译介基础上增添了如西顿和椋鸠十的动物小说、史蒂文森的冒险小说和那须正干的侦探小说等的译介。第四,更多的译者和作家加入儿童文学译介和创作的队伍中来,译者与作者的职业分工更为明晰,这是童书译介工作稳步发展的人才保障。第五,对外译介“走出去”工作有了新发展,参与“走出去”的少儿社在增加,在外文出版社的基础上增加了如少年儿童出版社这样的专业童书出版机构,合作形式也在创新。
少年儿童出版社于1979年与日本贺尔布出版株式会社签订了委托翻译协议,授权了五种图书,包括《宝船》《哪吒》《神笔》《金瓜儿银豆儿》和《渔童》,于1980—1981年在日本出版,印数6万册左右。
发展勃兴期(1990—2000)
在发展勃兴期,少儿译介出版事业的国内发展环境更加规范和完善,国际交往和联系更加广泛和深入。1990年,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1991年,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于同年12月29日通过关于批准《儿童权利公约》的决定。1992年,国务院发布《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这是我国第一部以儿童为主体、促进儿童发展的国家行动计划。1994年8月,中国版协少儿读物出版工作委员会成立,成员社34家,形成了中国版协领导的、全国统一的少年儿童读物出版行业协会,每年定期举办会员单位的社长年会、主任会议、全国少儿图书交易会、中国少儿出版大事评选等活动,并积极参与了国际儿童读物联盟的相关活动。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重要决策都给我国儿童发展、儿童文学创作和儿童文学译介创造了一个更有保障更加良好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