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社会进步的标准?(14)

2024-09-29 来源:旧番剧

什么是社会进步的标准?


越来越多的社区活动,丰富了中老年居民的生活。
第三,与乡村不同,城市人高度相互依存,牵一发而动全身。公共财产使用秩序中的不公正遍地都是,导致人人自私、互坑互害、公德不彰,居民们对公共生活的公正丧失信心。
一处公共秩序崩溃,全城公共秩序就陷入危险。一处私家车占用人行道未被制止,到处会发生私家车侵占人行道甚至占用行车道的问题。一户拒交“物业管理费”不受惩罚,继续使用电梯、公电、清洁、保安服务,占缴费者的便宜,全楼很多户都会拒交。一户占据顶楼盖违章建筑未被制止,全市居民楼顶上会遍布违章建筑。若一家公司的“共享单车”被准许免费占据城市人行道赚钱,其他单车公司乃至商铺都有理由侵占人行道。
法国卢浮宫博物馆藏有古巴比伦城邦第六代国王汉谟拉比公布的法典石碑,包含近三百条公共生活规范。此碑大约刻于公元前1776年,距今约3800年了,我国迄今发现的最古老甲骨文不到3500年。汉谟拉比时期的巴比伦城已进入铁器时代,拥有大量公有和村社共有财产。从法典的严苛程度来看,侵犯公共财产是那时的重大社会问题,“任何窃取寺庙或王宫财产的人都将被处死,接受赃物者也一并处死”。直到公元前6世纪灭于波斯帝国,古巴比伦生存了约2500年。
第四,政权的根本职能是维护公共财产使用秩序。严格捍卫公共财产及其使用秩序,有效减少公害,社会才有公德,贫富尊卑才能团结,政府才有公信力。每个居民区都严格维护好公共秩序,整个社会就是世界典范。
市民为私家利益侵犯公共利益,互坑互害,会导致人人不满,政权丧失公信力。17世纪英国的洛克声称,政府的根本职能是保护私有财产——上帝造人而来的个人“自然权利”。这个既原始又粗糙的理解产生于没有大城市,英国商人与贵族激烈争夺政权的欧洲封建时代晚期。类似的粗糙理解是私权利“法无禁止皆可为”,公权力“法无授权即禁止”。法律不是永动机,立法容易废法难。法律都有漏洞,特别强调和依赖法条,官员就倾向于互相推诿责任,盛行官僚主义。
猜你喜欢
动漫推荐
免责声明:动漫番剧数据来源网络!本站不收费,无vip,请勿上当!

www.jiufanju.com-旧番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