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峰|错位的“新史学”:何炳松学术路向辨析

2024-09-29 来源:旧番剧
民国史家何炳松虽以译介鲁滨逊的《新史学》闻名,但与美国“新史学派”却存在相当程度的疏离。何氏对“新史学”的译述以偏概全,不得要领,有负“新史学”代言人之名。更重要的是,其本人的学术立场倾向于兰克派实证史学,继承伯伦汉、朗格诺瓦和瑟诺博司的衣钵,强调史料工作的重要。就本质而言,何炳松归属于以胡适、傅斯年为代表的史料学派。与“新史学”貌合神离的何氏在“新史学”的传播者中竟能独占鳌头,既反衬出20世纪二三十年代实证学风在中国史学界的强劲势头,又折射出“新史学”进入中国时所遭遇的尴尬与无奈。

陈峰|错位的“新史学”:何炳松学术路向辨析


作 者 | 陈峰,山东大学儒学高等研究院教授原 载 |《文史哲》2020年第4期,第129-13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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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译介西方史学闻名的何炳松是民国史坛上的一个重要角色。1924年后,随着何译美国鲁滨逊的名作《新史学》的广泛传布和流通,何氏遂顺理成章地化身为西方新史学的代言人,并俨然成为中国新史学的领袖,几与梁启超并驾齐驱。何氏译述西方新史学之功的确不可抹煞,可谓开风气之先,其对现代中国史学发展所产生的推动作用也无可置疑。但是,作为《新史学》译者的何炳松是否是美国“新史学派”的忠实拥护者和信奉者,并且身体力行,将美国新史学的理念和方法应用于中国新史学的塑造?换言之,何氏的某些译述内容是否反映了其本身的学术立场?其实,以往那种想当然的推论值得仔细考究。通过梳理和对比,我们将发现,何氏虽以译介《新史学》一书而驰誉学林,但他本人的学术取向与美国“新史学派”存在相当程度的疏离,而至多是“新史学”与兰克史学的混血,有负“新史学”代言人之名,今人视之为中国新史学的领袖,则更大错而特错。
本文试对此问题作一专门辨析,以澄清学界长期流行的误解。
一、何炳松译述《新史学》
的缘起与缺失
与胡适引进实验主义的情形大不相同,何炳松翻译《新史学》并非源自本人的自觉选择,而主要得益于外在的机缘。1913-1916年留美期间,何炳松主攻政治学,与当时美国涌动的“新史学”思潮并无交集。1917年,何氏回国受聘于北京高师和北京大学,主讲科目为西洋历史和“西洋文明史”,参照欧美原著编制教材,此时才开始接触鲁滨逊等人的欧洲史作品。当初何氏选择鲁滨逊派作品的缘由今天已难以追索,但依常理推断,留洋学者以传授输入西方新学为强项和急务,而鲁滨逊派正是风靡美国的新潮,因此得以进入何炳松的视野,成为其教学授课的蓝本。1920年,何炳松担任北大史学系“历史研究法”一课,以鲁滨逊《新史学》原本作教本,颇受学生欢迎。但何氏此时似乎并未真正认识到《新史学》一书的价值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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