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峰|错位的“新史学”:何炳松学术路向辨析(4)
2024-09-29 来源:旧番剧
另外,何炳松为《新史学》一书所作《译者导言》的肤浅也间接透露出他对美国“新史学”的了解相当有限。《译者导言》绝大部分内容是对原书的直接摘录和转述。依常理而言,“著作导言”应该说明原书作者的生世和经历,介绍他的整个学术,估定他在学术史上的地位,讨论他学说的渊源和影响,比较他与同时代学者的见解和理论。何氏的《译者导言》只是类似一篇读书笔记,没有达到“导言”的标准。其实,何炳松何尝不知道应当如何作导言,只是力不从心,他本人对“新史学”一知半解,无法深入,只能以一篇浮光掠影式的读书笔记敷衍充数。
《新史学》“译者导言”何炳松再三邀请胡适作序更显示出他对“新史学”精神的茫然无知。据何氏称,他翻译《新史学》是受了胡适的怂恿。如前所述,“新史学”的矛头所向是崇尚史料考证的兰克派,而胡适却是兰克派的信徒。胡适高唱的实验主义首重事实和证据。实验主义落实到史学领域就是严格地批判考订史料。胡适所主张和示范的所谓科学方法,正是鲁滨逊的“新史学”批判和超越的对象。再就思想史研究而言,胡适的《中国哲学史大纲》类似于一部诸子杂考,其性质仍属于精英思想史。而鲁滨逊认为,思想史不应限于某些卓越思想家的体系,而应当关注一般知识阶层的流行见解,考察知识的传播和应用情况,研究真正影响时代的思想知识。鲁滨逊的思想史与社会心理学相结合,其实质是知识进化史,侧重记录知识阶层“之意见与思想态度之变化”。相比之下,胡适的思想史研究已经大大落伍了。
他认同的只是鲁滨逊《新史学》以及《创造思想》一书中的思想解放的主张。基于方法立场上的分野和思想史研究路径的歧异,胡适的确难以下笔,其序言也就只能一再推脱,终至不了了之。不过,归根结底还在于何炳松昧于“新史学”的意涵而所托非人。
何炳松不仅对鲁滨逊“新史学”的旨趣理解不得要领,其《新史学》一书的翻译也存在大量讹误和疏漏,这反过来又妨碍了他对“新史学”内涵的准确把握。关于《新史学》何炳松的翻译问题,有论者提出过严厉批评。1933年2月,李惟果在《图书评论》第1卷第6期发表书评,对此书第一章译文的错误,依次分:晦涩之例、不确之例、挂漏之例、讹译之例,逐一举证和纠谬。1963年,齐思和重译此书,更正了不少讹误。其中,何炳松的一些误译、漏译,并非无关紧要的枝节问题,而是直接影响到对“新史学”的理解,反映出作者在立场上、理论上的含糊和偏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