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峰|错位的“新史学”:何炳松学术路向辨析(10)
2024-09-29 来源:旧番剧
此外,栋舟在《种种色色的中国历史家》一文中提到何炳松的《历史研究法》,认为此书“指出了许多方法,其中如博采、辨伪、知人、考证、明义、断事等,即使他所说的都是百分之一百的正确,但只是史料的整理,而与研究还相隔天渊”。何氏的历史研究法与顾颉刚等的整理史料的工作归于一途,其弊病即在于以史料代史学。
民国以后,近人对何炳松史学思想的实质也不乏洞见,只不过多为以往研究者所轻忽。蒋俊评论道:何炳松发展了胡适所提倡的“实验主义史学”,在介绍近代西洋在史学方法的成果方面,其广度已超过了胡适。邱树森认为,何炳松的《历史研究法》与梁启超的《中国历史研究》为20世纪早期中国近代实证史学奠定了方法论的基础,他们一方面吸取了西方史学的科学方向,一方面继承了乾嘉学派的务实精神。李孝迁指出,何炳松在史学观念上本之鲁滨逊,史学方法上宗之瑟诺博司。陆荣则认为,何炳松提出并阐述了历史认识的相对主义性问题,但其史学思想中的实证主义成分更浓厚。易兰通过考察兰克史学在中国的传播情形,发现何炳松是以美国新史学为中介承受了兰克史学。叶建在梳理中国近代史学理论的演进时,认定何炳松的《历史研究法》以借鉴西方实证主义理论著述为主,而未将其归入以鲁滨逊新史学为基础的综合史观派的理论体系。
正是上述学者所注意到的何炳松与西方实证史学的这种亲缘关系,使其与“新史学”渐行渐远。
至此,我们不禁要问:何炳松为何以译介鲁滨逊的《新史学》起家而最终落入旧史学的窠臼而不自知?主要原因大概有二:
其一,“无组织,无选择,本末不具,派别不明”的所谓“梁启超式”输入的流弊并未完全清除,“对西方史学原理之接受”,“一时顿呈饥不择食、活剥生吞之现象”。正如有关研究者指出的,原本在西方学术脉络中一前一后且相互抵触的史学路线一齐涌现在中国,因时空压缩出现时代错置。热衷介绍西方新史学的学人,往往是雾里看花,并未明确意识到“新史学”是对兰克史学、旧史学的反动。李璜虽注意到,19世纪后半期,德国的文化史家与政治史家、法国的“社会学的历史学家”与“历史学的历史学家”发生争执。但他认为二者是可以兼容的。直到1931年黄公觉才明言:“新史学的运动,是对于旧史学不满意而发生的一种改革运动”,“是对于旧史学所起的革命”。1940年代,朱谦之提到,19世纪后半期德国兰普勒希特的文化史派与以兰克为代表的政治史派之间的论争,是“代表史学方法上的论争”,兰克为考证派方法论的代表,兰普勒希特是现代史学派、新史学派的代表。